2020/6/2
一、成年之后如何确认收养关系
(1)收养人的收养申请;
(2)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,证明有收入,有经济条件收养;
(3)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,证明是当地居民,有收养要求;
(4)收养人的体检,证明身体健康,有条件抚养孩子;
(5)收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;
(6)收养人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,证明收养人无犯罪记录;
(7)如果收养福利院的孩子,需要给福利院交一定的孩子抚养费。
二、法律依据
《收养法》
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。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。
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,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。
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,可以订立收养协议。
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,应当办理收养公证。
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,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。
第十七条 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,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、朋友抚养。 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收养关系。
第十八条 配偶一方死亡,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,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。
第十九条 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。
第二十条 严禁买卖儿童或者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。
第二十一条 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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